根据《关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松山湖产业项目)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58号),《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松山湖产业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东莞市“十四五”提出,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抓手,携手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为核心,积极对接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创新走廊重要节点。面向产业发展空间需求,推动产城融合以松山湖高新区创新引领极,创建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明确提出松山湖科学城要全力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强化对全市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松山湖产业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建成后有助于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由于现行规划未能满足本项目对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需对现行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进行局部调整。使用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2.066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石龙坑村,实地为非建设用地,不涉及违法用地,相应调出2.06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金桔村、矮岭冚村、松木山水库、杨屋村、宝陂村,实地为非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