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335),《东莞市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完善园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250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250公顷,涉及9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生态园西溪村、冲美村、塘角村、燕窝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市生态园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7250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5月26日。
附件:1.东莞生态园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东莞生态园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丁佳宝,联系电话:23306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