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328),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加快松山湖重点产业项目落地,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规模问题,针对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0.9269公顷(13.90亩)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9269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金桔村、黄草朗村、洋乌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9269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