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东莞市《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10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工信〔2022〕126号)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逐渐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强大动力。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软信服务业已成为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赋能支撑力量。近年来,立足园区产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重大发展机遇,松山湖以平衡产业结构为导向,以软件产业为突破口,2019年提出打造软件产业园,以构建多元化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全力打造具备松山湖特色的软件产业园,积极推进“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办法》在充分了解调研园区企业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政策诉求的基础上,突出发挥松山湖以鸿蒙为代表的开发者源头创新优势,聚焦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有针对性的加大政策供给,力求问题导向和精准施策。
二、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框架包括总则、支持对象、支持措施、申报和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部分。重点内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从企业提升和培育壮大来看,《办法》对上年度取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及以上认证、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或通过国家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软信企业、对入选“全国软件企业百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等的软企,给予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纳入松山湖规模以上软信行业企业、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软企,给予梯度奖励。从支持技术创新和应用产品推广来看,对软企开发的、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首个版本软件给予推广应用资助;强化集聚区产业供需对接方面,支持推广园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产品和开发者企业产品。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引进优质项目和软信人才招引。从降低运营成本来看,对获得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的软企和新入驻“松山湖开发者村”的开发者企业给予租金补贴。从软信企业引进来看,包括支持新引进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软企项目和2年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达到10人的小软企和开发者企业项目。从强化人才招引支撑来看,对软信企业新引进骨干人才和园区企业新引进开发者人才予以补贴;从企业人才培育来看,对企业培训数字化人才给予资助。
(三)支持产业园提升运营能力,推动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从重点扶持主题产业园来看,包括对认定授牌为“东莞市软件产业园”、“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松山湖开发者村”的产业园给予引进绩效和上规纳统培育奖励,激发产业园建设积极性。从建立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来看,对具有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汇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形成覆盖“研、产、供、销、服”数字化转型赋能能力的赋能中心予以择优认定和支持。
(四)培育集聚区良好产业生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在营造产业氛围方面,对经备案举办软信及开发者相关大赛、论坛、展会、会议、学术交流等高水平产业活动等给予支持,促进人才集聚,活跃产业氛围,提升松山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松山湖开发者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文件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影响
文件致力于引领园区软件产业发展,通过强资质、促创新、降成本、引企业、聚人才、促载体、抓平台、育生态等八大方面,推动集聚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灵活多样的软件产业发展格局,推动集聚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办法符合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方向,在企业培育、创新能力、示范引领、特色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均予以支持,将推动《东莞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行动计划》和《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管理工作方案》工作目标的落实,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迈向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助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