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松山湖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松山湖管委会对已出台的《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园区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的政策措施》(松山湖发〔2022〕1号)制定了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园区企业是园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东莞“双万”新征程上,园区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园区企业高速发展至关重要。本实施细则的出台主要针对符合园区战略性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旨在推动试点培育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此前,园区已经出台《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东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推动松山湖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在推动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了较好的扶持,而在培育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还缺乏政策扶持。据统计,园区产值2000万元—40000万元这一层级的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对于政策扶持的效益明显,有必要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出来,通过这批中小企业的倍增发展,提升园区经济发展的韧性,推动园区经济向稳向好发展,因此,松山湖管委会于2022年9月出台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园区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的政策措施》(松山湖发〔2022〕1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园区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的政策措施》,经广泛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征询行业专家、企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意见,制定完善形成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园区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由政策细则条文正文和“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组成。
(一)享受政策的前提条件
在全园区范围内营业收入区间为2000万元—40000万元的园区企业,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遴选重点目标为园区制造业企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共遴选20家左右入选优质企业试点培育库(以下简称为“试点培育企业”),推动试点培育企业实现规模效益“双倍增”,同时,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主要通过指标评价体系的企业经济指标、科技指标、人才指标、其他指标等4大项指标,对企业开展评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的考核提供具体指引和评判基础,并结合专家综合评审和部门整体评价,遴选一批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并动态调整,促使各部门在企业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上提质增效,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精准配置,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壮大。
(二)涉及的主要扶持措施
《实施细则》正文主要对试点培育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金融支撑、强化人才支撑、强化数字化支撑、强化市场开拓、强化空间保障、完善配套服务等八个方面对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由松山湖管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具体扶持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具体是:
第一部分:试点培育机制。根据“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遴选一批优质企业,并对两年内成功实现倍增的给予奖励。
第二部分:强化科技支撑。对试点培育企业研发投入费用给予补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第三部分:强化金融支撑。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试点培育企业的融资贷款给予贴息,加大融资风险补偿力度,鼓励试点培育企业与松山湖高新区内外资本对接;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试点培育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
第四部分:强化人才支撑。支持试点培育企业引进人才;加强试点培育企业人才培育。
第五部分:强化数字化支撑。支持试点培育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试点培育企业智能化改造。
第六部分:强化市场开拓。支持试点培育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试点培育企业拓展应用场景。
第七部分:强化空间保障。保障试点培育企业用地空间需求;保障试点培育企业楼宇空间需求。
第八部分:完善配套服务。建立挂点服务保障机制,做强“松山湖企管家”服务品牌;完善生活配套供给。
三、文件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影响
文件采取遴选优质企业试点培育的方式,通过加大在企业科技研发、金融支撑、人才支撑、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等重要环节起推动作用的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产业发展能级,突出行业导向性和倍增示范性。力争对试点企业的培育方式和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模式,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推进园区试点培育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带动产值在2000万元—40000万元的企业规模效益倍速增长,引领和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