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全市首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党员服务站”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林润智谷产业园的阳光雨党群活动中心挂牌成立。该站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三庭、松山湖法庭、松山湖北部片区党委、松山湖产业发展局联合共建,旨在进一步拓宽党组织服务基层的覆盖面,为松山湖北部片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坚强的服务保障。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俊勇,松山湖管委会总经济师、北部片区党委书记陈潮晖,林润集团总裁、林润智谷董事长彭晋龙,以及东莞第一法院民三庭与松山湖法庭、松山湖北部片区党委、松山湖产业发展局等部门负责人,北部片区企业代表等六十余人参加活动。
共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党员服务站
如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党员服务站”的工作机制?在随后的党员“双报到”活动中,东莞第一法院民三庭党支部、松山湖法庭党支部与林润控股集团党支部、中电亿科党支部、中控合强党支部、红派设计党支部展开深入交流。
据介绍,松山湖北部片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党员服务站”主要面向东莞松山湖林润智谷载体内的企业以及松山湖北部片区辖区内有相关法律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包括党建引领、法治宣讲、法治体检、诉调对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等内容。通过建立多层次调解分流机制,针对日常纠纷调解、区域性纠纷调解及重大疑难案件调解进行多层次调解分流,坚持小事载体调、大事片区调、涉法涉诉法院调的“三调”机制。
巡回审判“以案普法”护航企业发展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法工作,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现场还举办了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由戴俊勇主审一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为什么被告在其网店的商品标题上表明适用原告品牌的手表会造成侵权?”“如果被告不直接写‘适用原告品牌手表’而是隐晦的写出原告品牌的拼音缩写会触犯法律吗?”庭审结束后,不少企业代表结合实际工作,针对案件争议焦点、侵权的原因和责任承担踊跃提问。
东莞第一法院民三庭法官石贞贞现场答疑,她表示,商标获得注册后,在商标有效期内,在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上,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商标需经过商标注册人或者商标专用权人同意。案件中,被告的行为已经产生了指向性,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被告的产品与原告品牌有关联,而且根据销售平台的关键词搜索规则,输入原告品牌名会出现被告的产品,这挤占了原告产品的市场份额,造成侵权。此外,用拼音缩写替代原告品牌全称的方法不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害,但这种搭便车、蹭热度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接下来,东莞第一法院民三庭、松山湖法庭两个党支部将把“双报到”服务与提升审执质效结合起来,着力延伸党建工作的服务触角,整合多元主体力量,找到最佳着力点,实现矛盾纠纷在源头防范化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合力。松山湖北部片区党委将继续做好企业服务,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助推产业与人才“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