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松山湖(生态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友善东莞 和谐松湖”的良好氛围,以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园区群众敬业奉献、奋发有为,更为积极地为松山湖(生态园)的发展贡献才华和力量,共同为推动东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而努力奋斗。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特举办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开展松山湖 (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评选活动,通过企业推荐、群众自荐形式,树立“敬业奉献好人”道德模范,在园区形成弘扬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热潮,通过树立典范,传递正能量,积极引导园区群众不断为松山湖(生态)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东莞文明创建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松山湖(生态园)高新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松山湖(生态园)宣传文体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松山湖(生态园)群团工作局
执行单位:幸福松山湖
三、评选范围
凡在松山湖(生态园)生活、工作、学习1年以上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户籍不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敬业奉献”突出事迹,均可通过企业(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参加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评选。
四、评选条件
1、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劳动效率、技术创新等方面贡献突出。
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
3、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符合评选范围,且以上三点条件满足一点即可参与评选。
五、奖项设置
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及2000元现金奖励,成绩突出者推荐其代表松山湖(生态园)参与全市“东莞好人”的评选。
六、评选步骤(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一)在“幸福松山湖”微信公众平台、松山湖官方网站、东莞阳光网、南方日报、东莞日报等多个媒体平台发布评选信息,动员松山湖(生态园)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二)产业发展局、群团工作局以发放通知、举行动员会等形式的形式,把评选活动宣传到园区广大组织、学校、企业和社区等,扩大群众知晓率与参与率。
第二阶段:推荐报名(2016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一)自主参评:参评者登录指定页面下载《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评选表》,认真填写好个人信息及事迹,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要有两、三个感人的细节或有情节的故事,能充分体现敬业奉献精神,文字不少于1000字,加具企业意见,并附上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以参评者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98067613@qq.com;(联系电话:0769-22890106;联系人:许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二)机关、组织、学校、企业推荐:各单位通知被推荐者登录指定页面下载《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评选表》,认真填写好个人信息及事迹,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要有两、三个感人的细节或有情节的故事,能充分体现敬业奉献精神,文字不少于1000字,推荐单位填写推荐理由,并附上被推荐者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以推荐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98067613@qq.com;(联系电话:0769-22890106;联系人:许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第三阶段:审核初评(2016年12月1日-12月7日)
活动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参评者(包括自主参评和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此次评选的基本条件各筛选出20名合格的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投票(2016年12月8日-12月16日)
在“幸福松山湖”微信平台及其他活动指定网站、媒体上公布20名候选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荣誉)、并进行网络投票。
第五阶段:评审评分(
2016年12月17日-12月25日)
活动组委会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情况对20名候选人进行讨论评分,最终根据权重综合评审评分结果和公示投票结果,择优评定出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获奖人选。
第六阶段:表彰颁奖(
2016年12月25日-12月30日)
(一)表彰奖励:松山湖(生态园)“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获奖人事迹宣传:通过各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十佳敬业奉献好人”简介及主要事迹。
第七阶段:人物事迹展示(
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
进行“十佳敬业奉献好人”简介及主要事迹展示。
附件:“十佳敬业奉献好人”评选方案(含评选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