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布2018年松山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松山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或松山湖网(http://www.ssl.gov.cn/)下载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22222)。
一、概述
2018年,松山湖管委会按照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紧紧围绕园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松山湖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启动网站改版工作,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为更好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我委于2018年启动并完成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搜索栏目与功能,完善栏目设置,优化信息阅览与搜索的用户体验。完善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加强信息自查常态化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报送流程,加强公开审查工作。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严谨性,我委进一步完善《松山湖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报送流程,要求各部门所公开信息需严谨审查签发,依申请公开。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部门间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与协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法制办的交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依法依规的审查工作。
(三)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政策公开与政策解读并行。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89号)要求,建立政策公示流程,要求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文件关联报送,严格遵守解读时间要求,通过网站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号宣传与网上问答等方式开创政策解读新形式。
(四)建立健全三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委根据《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集中公开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331号)要求,制定公开方案,落实责任部门,理顺栏目关系,做好三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共于三大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松山湖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指标名称 | 数量(条) |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75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27 |
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387 |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510 |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10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网上申请11件,信函申请0件,现场提交1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发生收取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委无出现行政复议情况。
(二)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委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共有1宗,维持我委所作出公开决定。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如人员专业性不够强、主动公开程度不够、公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2019年我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完善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信息公开发布严格审查,落实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规范,高效、有序、安全运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增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与园区各部门沟通与监督,加强对信息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监督,通过部门间对部门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通报,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增强业务处理能力。积极参加市内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交流班,加强与市级部门与其他镇街的交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备相关处理知识与技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工作,加强与园区各部门的交流,增强全体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