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松山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松山湖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或松山湖网(http://www.ssl.gov.cn/)下载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22222)。
一、概述
2017年,松山湖管委会按照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紧紧围绕园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松山湖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明确职能归属,加强组织建设。根据《关于设立镇(街道、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东机编[2016]110号)要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归属于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于2017年正式接手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并归于信息管理股管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组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二)建立工作计划,及时记录数据。根据长期信息公开工作经验,2017年年初我委制定《2017度年松山湖(生态园)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保证2017年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与工作安排顺利进行。及时记录信息公开各项数据,形成每季度、半年度与一年度的数据总结,按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数据,形成数据支撑。保证园区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三)完善制度建设,明确申请流程。深入贯彻《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不断深化、完善松山湖管委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与完善《松山湖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松山湖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与时限等内容,细化并明确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有规可循,有例可依,确保园区信息工作稳定开展。
(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条例学习。
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更顺利进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度,我委在2017年度组织了三次大小培训会。通过对《条例》、《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解读,全国各地经典案例与园区案例的学习,使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加工作人员在面对各种不同的信息公开的经验,更好地做好园区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电视、广播、编印简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园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 数量(条) |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78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2 |
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734 |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151 |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008 |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2981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2件,现场提交1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松山湖管委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园区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园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如人员专业性不够强、主动公开程度不够、公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面对这些依然存在的不足,2018年我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助。建立健全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主动公开及时依规进行,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负责任完成。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园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并加强对园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园区优质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三是完善公开途径。进一步完善松山湖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及时更新媒体信息,做到信息服务更加及时丰富有效;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及时更新办事信息,提高市民办事效率;充实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政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