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松山湖(生态园)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 基本情况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园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聚集各方力量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为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优化窗口平台建设。进一步升级优化松山湖(生态园)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对外窗口,完善松山湖“网络问政”平台,开发“网络问政”平台与松山湖内部OA系统的接口,简化网络问政的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回复效率。借力市级资源,充份利用市级网上办事平台,全面加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园区电子政务公开建设工作,与多家园区企业、研发平台、教育机构等做好友情链接,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
(三)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交流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讲解,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学习借鉴市及其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加强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力度,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四)完善绩效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设有政务公开栏的部门,实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栏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实行考核结果与部门当年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挂钩,强化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作用。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园区主要通过松山湖(生态园)门户网站、松山湖(生态园)信息公开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园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指 标 |
数量(件)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474 |
(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232 |
(二)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242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年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络申请1条,依申请答复数1条,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其后申请人并未提供补充材料。
四、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
2014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投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4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为0元,无信息公开工作专项预算及支出。
六、存在问题
2014年,我委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与《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委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示范区”“转型升级引领区”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高新区招商、建设、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服务。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的配置,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松山湖(生态园)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示范作用,整合信息资源,注重网站等媒体信息的及时更新,做到信息服务更加及时丰富有效。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和功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松山湖“网络问政”平台,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政民沟通。
(三)推进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借助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进一步优化升级松山湖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建设,为企业、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定期举办信息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上级部门或先进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学习,通过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