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松山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门及高新区的工作任务。
(一)优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夯实工作责任机制,为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优化松山湖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松山湖网站,协助制作完成“松山湖慈善会”等专题网页5个。完善松山湖“网络问政”平台,开发“网络问政”平台与松山湖内部OA系统的接口,简化网络问政的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回复效率。借力市级资源,充份利用市级网上办事平台,推进园区电子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松山湖网站的影响力,与多家园区企业、研发平台、教育机构等做好友情链接,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
(三)优化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松山湖网站、信息交流等作用,积极开展信息化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知识情报的收集力度,学习市里或者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交流工作经验;并通过举办信息员培训等方式,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讲解,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优化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设有政务公开栏的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部门对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资料,更换过时资料等。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年底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同时,该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松山湖门户网站、松山湖信息公开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583 |
(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545 |
(二)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038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
2012年,我委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积极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等。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委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示范区”“转型升级引领区”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高新区招商、建设、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服务。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的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的配置,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松山湖网站政务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松山湖门户网站的示范作用,整合信息资源,注重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做到信息服务更加及时丰富有效。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和功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松山湖“网络问政”平台,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政民沟通
(三)推进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利用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进一步优化松山湖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建设。同时,结合“智慧松山湖”尽快推行企业设立登记“一张表审批”试点,将主要涉及的工商、质检、国税、地税和公安等5部门的表格进行整合,简化成1张表格,实现“一口录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申请人只需填写一次信息,即可到各相关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减少了申请人咨询和填表时间。
(四)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定期举办信息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上级部门或先进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学习,通过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整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