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城镇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239),《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城镇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加快松山湖科学城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针对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9.0236公顷(135.35亩)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其中省预下达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8971公顷、省内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265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松山湖城镇建设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0236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金桔村、宝陂村、矮岭冚村、犀牛陂村、松木山村、金菊福利院、黄草朗村、洋乌村、洋坑塘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9.0236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2年9月14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