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下午,松山湖管委会委员黄德洪同志在松山湖控股大厦609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松山湖2018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工程管理局、宣传文体局、招商局、城管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规划局、国土分局、安监分局、控股公司和中集集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经发局张志毅局长传达了东莞市再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转述了杨晓棠常委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四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联合行动,凝聚整治工作合力;三要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四要规划先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随后,各参会单位一起学习了《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府〔2018〕61号)和《东莞市2018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再资办[2018]3号)等相关办法和方案。
会议第二议程由经发局汤建林副局长对《松山湖2018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讲解。此方案是根据《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东莞市2018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订,并结合松山湖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汤建林副局长重点对方案中的第四点“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第三议程由园区城管分局、招商局和控股公司分别对前期摸排出来的问题和各部门日常运作情况作再生资源情况汇报。
会议最后,黄德洪委员对与会各单位提出五点要求:1、重点是落实,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2、从源头抓手,各部门要全面排查并主动发现问题;3、对园区再生资源行业要有“严管”思想,各部门要严格执法;4、落实联动和反馈机制,发现情况及时通报;5、做好招商全流程监管,监督好各项目履约责任。
本次会议还明确了以土地“谁管理,谁巡查,谁清理”为原则建立园区再生资源巡查机制。此外,还按《松山湖2018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园区招商局、工商分局和经发局建立园区再生资源日常联动机制。会议也按《松山湖2018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析说明了与会各部门的再生资源分工和职责。
通过本次会议,完善了园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机制并压实了各部门主体管理责任,有效推进了园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