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经管委会同意,我局将于近期向338家单位下达高企、瞪羚、百强、双三、双五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等,金额合计5843万元(详见附件)。请各受资助单位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账务处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备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政策第五批资助单位名单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