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帮助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全面理解新修订的条例,强化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切实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妆、用械安全。11月17日,我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我分局监管工作人员、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或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30余人参会。
培训会上,分局监管人员就条例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产品分类管理、产品注册和备案、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广告管理、网络经营规定、违法违规法律责任、相关定义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对如何查验供应商、产品合法资格途径和查验资料的样式进行了讲解。同时向参会人员派发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读本和相关资料300余份。
会上提到,园区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严禁经营过期、变质化妆品、医疗器械,做到规范、守法经营,共同保障园区广大群众用妆、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