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打造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粤港澳合作创新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试验区,发挥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作用,松山湖财政预计投入7.87亿元,围绕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科技金融等方面实施扶持,出台《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系列科技政策。
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实施松山湖科学城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依托散裂中子源等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实施大科学装置开放课题计划,并奖励科学研究项目。
聚焦核心技术,加快产业技术攻关。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计划和实施研发机构建设计划。
促进科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验证基地,鼓励大企业面向松山湖中小企业开放生产或试验场景,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强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
加强引导培育,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通过实施创新型企业扶持计划,构建“高企—瞪羚企业—百强企业—双三企业—双五企业”的创新型企业梯队;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计划和科技企业家培养计划。大力引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松山湖。
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基金集聚发展计划、科技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上市企业培育计划,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着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通过搭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集聚科技创新全要素的科技计划体系,实施一揽子科技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全面激发高新区科技创新活力,营造创新创业创富生态体系,为高新区未来的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