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城镇建设项目)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57号),《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城镇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了完善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对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现需对现行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拟将划定的0.263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位于松山湖洋乌、黄草朗村,现状为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26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松木山水库,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