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配套设施项目)》(编号:441900202358),《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配套设施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推动松山湖工业北路与新城大道交叉口改造项目建设,完善松山湖科学城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松山湖科学城,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838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838公顷,涉及2个落实地块,位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凫山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7838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8月23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