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莞市教育科研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216),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保障东莞市教育科研用地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配套,提升教育品质,拟使用跨省调剂规模56.8636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东莞市教育科研用地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6.8636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元岭村、宝陂村、松木山水库。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6.8636公顷。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