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管委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2-0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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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园区党工委坚持以上率下,通过党工委会议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其中包括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方面的重要论述和主要精神,并研究园区贯彻意见。同时,法制部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依托线上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基本法律等内容,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2.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牢“第一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规定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通过党工委会议听取并研究园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打造与国际一流科学城相匹配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着力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积极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3年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4.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发布《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2023年对园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00余份,审查各类合同1400余份;同时,法制部门负责人固定列席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确保决策依法依规。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证照一网通办”改革,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结果“一码展示”,提升商事登记改革的系统性和集成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理效率提升2倍。协调推进园区重大项目,通过提前介入为项目提供证照办理业务指导。协助园区生物企业对各环节审批工作进行梳理,最大限度减少报批过程中的问题。
2.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市民中心新增公积金、公证处办事窗口,设立“小微信保”,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设立“党政综合”窗口,真正做到“党务+政务”一窗通办。设置“惠企服务 政策兑现”窗口,畅通企业申领财政补贴的“最后一公里”。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为重点企业、重大平台发放“惠企暖心卡”。提升人才服务水平,面向园区高层次人才、优才卡持卡人提供“面对面”咨询指导、“一对一”全程协办、“一站式”贴心服务。
3.成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党员服务站”,优化司法服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三庭、松山湖法庭、松山湖北部片区党委及产业部门联合共建全市首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党员服务站”,为园区企业提供党建引领、法治宣讲、法治体检、诉调对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解读等服务,助力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水平。
4.提升知识产权质效,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全面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效融合,建设知识产权线下交易服务中心。完成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招标及5个专项数据库搭建工作。落实2022年度和2023年度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拨付工作。充分发挥松山湖商标品牌指导站对企业的商标服务力度。深入企业和片区开展知识产权系列宣传活动近40余场。截至2023年11月,园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4096件,累计有效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63件,驰名商标2件;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39项,广东省专利奖22项,东莞市专利金奖10项、优秀奖22项;园区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6家,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4家,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家。
(三)积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2023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9份,均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于即将到期的11份规范性文件,法制部门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按照省市有关清理要求,及时废止1份涉及建筑垃圾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持续提高“粤执法”平台上线率和办案量。根据园区机构调整情况,及时梳理更新“粤执法”相关人员信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共申请23张国家行政执法证,注销14张已调离执法岗位且无执法需求的人员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共42宗,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部门,提醒部门及时整改。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78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13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7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9件;规范性文件9份,并配套公开政策解读文件。规范园区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对政府网站(频道)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共开展49次监测。
4.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扎实做好内部审计,聚焦财政资金安全使用、政策落实、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审计。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依法依规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年度内未发生被纠错或败诉等情形。
(四)坚持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抓实抓强法治宣传教育。园区各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利用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制部门会同片区党委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妇联开展“巡回法庭”进小区等普法活动15场次,开展一对一白玉兰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等活动170余场。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在婚姻登记中心坐班接受法律咨询,并参加白玉兰家事调解等法律服务共160余次。松山湖法庭联合教育、团委等部门在园区16所中小学挂牌成立“法官爱心工作室”,其中在松山湖未来学校开展的一次学生走进法庭沉浸式体验司法活动,登上了《学习强国》APP。
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形成“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协同、多元参与、法律保障”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盘棋”格局。深化“5+3”诉调模式,松山湖法庭联合中部片区党委、妇联成立“温馨家园诉调对接工作室”,持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从源头减少纠纷。完善东莞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制度,把调解中心建设成为前端化解金融纠纷的中坚力量。2023年4月,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项目通过省级验收组验收。
3.开展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拓宽民意征集渠道和途径。2023年共配合省司法厅完成《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等两份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及调研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3年,园区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进度缓慢。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我委在该重大行政决策前期调研阶段,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且政策覆盖面较广,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导致前期调研阶段耗时较长,需要跨年度完成全部决策程序。二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因功能区统筹发展,我委的行业监管和执法任务明显加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设备、执法车辆等配备不足,加上执法案件趋于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部分领域的基层执法监管和查处存在一定困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委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园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培养。一是充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法治人才规模逐步增加。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充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认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深化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和法律咨询服务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上线应用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提高案卷评查质量。二是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置整合执法队伍,确保编制专编专用。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培养,定期对执法队伍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充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对园区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建立健全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系点联系群众、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直通车”作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