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 2021-01-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松山湖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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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松山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东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实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奋楫笃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坚持党工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园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制度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工委报告,形成党工委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党工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工委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同时注重学习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0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专家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现场解读,党工委扩大会议就园区如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研究提出具体意见,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推动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推进、抓落实、抓督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提升防控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疫情期间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园区产业、科教、人力资源等部门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全力推动“两税”补贴、核酸检测补贴、金融扶持措施、社保费减负措施、办公场地及租房租金优惠等多项纾困措施出台,并召开政策宣讲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辅导,同时加快审核程序,确保各项纾困措施落地兑现。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园区成立松山湖抗击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志愿服务队,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法律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妥善处理涉法事务及提前做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全年共接到企业咨询165件,员工咨询1954人,主要为咨询疫情期间待遇发放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等。
三、健全政府运行机制,大力提升政府服务质量
(一)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根据省市进一步理清权责清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调整完善松山湖管委会权责清单。对部门职权、设定职权依据、实施对象、职责权限、责任事项、监督部门和方式等要素进行梳理,目前共梳理涉及16个部门4141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95项、公共服务263项、行政处罚3071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检查118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强制75项、行政征收7项、其他行政权力138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管委会班子会议通过后正式对外公布。
(二)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8大部门185个事项“零跑腿”“零花费”“零接触”办理,全年双向免费邮寄办理业务达3130宗;针对企业启动“5+2”周末延时服务,确保企业办事不间断,全年共办理周末延时服务业务超3000宗。二是推进“大综窗”建设。开设综窗16个,实现11个部门488项业务“一窗受理”,综窗月均办件量超3000件;实行优质企业“注册一窗通”,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程序;全面推进611项事项上线市一体化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日均收件量位列全市第一。三是探索重点企业莞深通办。正式启用深圳市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和“深莞通办”专窗,实现莞深两地硬件互通,构建“就近受理、窗口互通、限时办结、就近取证”跨城通办新模式。四是提升功能区政务效能。引入“互联网+”审批,公租房申请实现“0跑腿”,试行松山湖高新区与大朗新建商品房业务、二手商品房交易和抵押登记等不动产业务通办,建立起功能区内政务服务帮扶机制。
四、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提高制度管理水平
(一)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自查自纠和清理“回头看”,探索建立长效清理机制。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法制部门提醒起草部门及时进行评估,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梳理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落实会前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论证等重点环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程序。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和责任机制,把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予以细化,落实“应审必审”。
(三)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42份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清理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适用期已过的文件。经过清理,未发现与民法典内容相冲突以及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各省要建成涵括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地方数据库并纳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工作部署,梳理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并上报备案。
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同时,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在松山湖门户网站设置重大行政决策意见调查和意见反馈栏,有效拓宽了公众参与渠道。
(二)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以法制科工作人员为为主体,外聘2名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凡涉及重要涉法会议议题、重大合同订立等行政决策均需法律顾问参与,提供法律意见。全年共为管委会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共百余次,并通过固定列席班子会的方式参与重大决策,为管委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六、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贵必行”,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园区各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信息。2020年,各执法部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共7000余条。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多种形式,对案件来源、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使执法工作全程可追溯。三是规范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各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并在市直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规范了审核程序。
(二)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完善园区行政执法证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申领、换证、注销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好行政执法证数据迁移工作,加强园区各单位与对口上级单位在执法证管理方面的沟通。全年共办理执法证申请、换证等业务69人次。
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价格和收费、环保领域、住房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受理主动信息公开484条,其中财政预决算14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5条;依申请公开共14宗。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松山湖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增加“企莞家平台”模块,提供企业诉求处理、政策一站享、载体物业、办公用地资源、创客资源等多方面功能,并多元化充实市民中心公众号的推文内容。全年共发布67期推文,内容涉及疫情防控、一期一问、政务服务、入学指南等多个领域,其中一期一问专题18期,近2万人关注阅读。
(二)扎实做好网络问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平台信息的处理环节。对收集、分发、督办、落实等具体工作进行细化管理。积极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尽快在网上公布办理结果;对暂时无法处理或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及时疏导情绪,赢得群众的理解。全年通过松山湖网站网络问政回复事项共713条。二是认真落实12345相关诉求工作。整合园区值班值守系统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印发《松山湖关于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构建响应政府的实施方案》,明确处置流程和承接模式,全力保障“24小时快速响应”工作。全年共受理12345热线3134单,已办结3019单。其中普通紧急工单共38单,紧急联动工单4单。紧急工单均实现在半小时联系、一小时抵达现场,并且在两小时内处理完成回复办结。
八、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全部按时完成答复。
(二)强化权力监督。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松山湖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机制。二是摸准吃透实情,夯实监督基础。由纪工委书记带队走访管委会所有职能部门,全面了解各部门工作职责、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情况,督促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权力监督。三是紧盯关键环节,提升监督质效。围绕园区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积极营造园区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四是加强信访处理、铁面执纪问责。聚焦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扶贫助困等领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三)加强审计监督。一是开展财政监督专项审计。分别对园区相关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强化风险管理和廉政建设;二是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等工作。三是拓展内部审计服务功能。主动开展审计咨询;审计、监察部门联动开展精准扶贫资金检查。
(四)拓展社会舆论监督渠道。通过印发“五位一体建设廉洁松湖”宣传画、“松山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举报贪腐共创廉洁》宣传册,建立专题宣传栏以及制作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廉政专题动画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宣教工作,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实效。
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园区矛盾纠纷的特点,一是建立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和重要敏感时期专项工作会议制度,共商对策。二是健全维稳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园区不稳定因素排查和报送工作。三是妥善处置重点案件。实行管委会领导包案制度,牵头抓总,合理部署,有效化解重点案件。另外,松山湖法学会、东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松山湖服务站、平安建设促进会和松山湖法庭建立诉前调解机制,组建诉前调解队伍积极化解园区矛盾纠纷。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728宗,成功化解率为98.1%。没有因信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信访案件。
(二)推动“四位一体”调处模式。推行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争议仲裁及案件审判的“四位一体”调处模式。在市民中心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监察与信访一站式窗口以及“仲裁法援点”,与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共同完善园区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公共服务体系,为务工人员、农民工、妇女、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好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园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主要通过集中培训、班子会集中学法、部门自行学法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自身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于第三季度开展园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100%,优秀率95%。通过各种学法活动,提高园区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各部门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针对部门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另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两天分别在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和婚姻登记中心坐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参加园区组织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法律顾问坐班和电话接受咨询100余次。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工作设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委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随着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落实,市直部门部分职权下放,功能区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均由管委会承接,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但各部门均未配备法律专业人才,缺少应对经验。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场所、执法车辆等硬件配备及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执法案卷归档不及时等,不能更好地适应功能区统筹发展的需要。
2021年,我们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我委将着力于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政府法律服务体系探索。调整园区法律服务构架及相应的工作机制,建立以法制科和各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服务队伍,增加和科学配置各部门法律审核工作人员,合理配置法制科工作人员、各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外聘法律顾问三支队伍,三支队伍各尽其责,建立高效办理行政决定以及应对复议、仲裁、诉讼等园区法律事务的法律服务运行机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组织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壮大执法队伍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夯实业务能力基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重大行政决策法制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法律顾问为土地整备、政府投资、国资监管、招商引资等围绕园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中心工作全过程法律把关,以提供法律论证、法律意见等形式介入,主动作为,为园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制保障。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