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管委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9-12-1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松山湖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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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松山湖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正确的政治方向。
2019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园区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园区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工委会议、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必修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举办“学习强国 一站到底”松山湖基层党组织学习竞答大赛。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园区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质量
(一)做好园区机构改革。对应功能区管理机构需要履行职责的定位,把主要职能聚焦在统筹发展规划、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五大统筹”上,实行“大部制”,内设机构主要按照落实“五大统筹”的职能来优化调整。其中,根据统筹发展的职能需要,管委会内设机构优化调整为8个副处级机构,设有产业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局等负责落实“五大统筹”的内设机构。目前已完成了功能区管理机构的设置,保障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的实施。
(二)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1、实现一门式集中、一窗口办理。目前,市民中心共有税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7个审批部门以及供水、供电、广电、ETC、证券等12个便民服务部门进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集中办理。开设窗口103个,实现951个事项“一门集中”。同时,实现经营许可、社会民生两大类业务融合,365项业务一窗可办。业务办理效率提升53.3%。群众满意率由原来的96.8%提升至99.7%。
2、增设建设工程专区。完成东莞市投审试点专区迁移工作,在“市民中心”设置建设工程专区,率先全面实行“告知承诺+负面清单+信用监管”审批服务新模式,以及开展区域评价、多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重大项目代办、规划业务全程网办,成功实现将建设工程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
3、打通“最后一公里”。目前已设置四个政务服务分厅,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为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分厅及党群服务中心可受理及咨询涉及人才引进、公租房申请、人力资源服务、社会民生、经营许可等148项业务。同时,梳理涉及经营许可、社会民生、人才服务、企业设立、税务等51 项与企业、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提供上门帮办服务,实现办事不出“15分钟圈”。
4、增设法律咨询窗口,通过电话咨询、现场服务的形式为园区群众、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提高制度管理水平
(一)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法制部门提醒起草部门及时进行届满前评估;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今年共有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届满前评估,3份规范性文件失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在合法性审查环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以来,管委会共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均已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法制部门对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40份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清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规定。经过清理,最终对9份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按程序修订完成,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同时,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在松山湖门户网站设置重大行政决策意见调查和意见反馈栏,有效拓宽了公众参与渠道。今年以来,共有7份重大行政决策征集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机构调整后,管委会设立法制科为正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3名,均为法律专业人员,其中1名为公职律师。法制科负责管委会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处理管委会的法律事务及法制宣传工作。另外,管委会通过外聘常年法律顾问补充法制力量。今年以来,法制科共为管委会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共百余次,并通过固定列席班子会的方式参与重大决策,为管委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园区各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信息。今年以来,各执法部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共3800余条。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多种形式,对案件来源、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使执法工作全程可追溯。三是规范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各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并在市直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规范了审核程序。
(二)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成功申请园区行政执法证管理权限,进一步完善园区行政执法证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申领、换证、注销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好行政执法证数据迁移工作,加强园区各单位与对口上级单位在执法证管理方面的沟通。今年共办理执法证申请、换证等业务39人次。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今年4月,我委政务服务中心成为东莞市两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定《松山湖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04条,受理依申请政务公开9单。
(二)扎实做好网络问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平台信息的处理环节,对收集、分发、督办、落实等具体工作进行细化管理。二是积极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尽快在网上公布办理结果;对暂时无法处理或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及时疏导情绪,赢得群众的理解。今年以来,我委配合市政府12345热线,回复咨询、投诉等事项超1000宗,按时办结率100%。松山湖网站网络问政,回复事件共368条。
(三)建立政策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于政策起草、发布和实施的全过程。今年共发布3份政策文件,全部在松山湖官网进行了政策解读。同时,政务服务中心推出“一期一问”系列专题报道,针对性解决市民办事材料解读不清晰,折返跑问题。今年共发布15期专题报道,报道内容涉及企业设立、房产入户、社保报销、积分入学等多个领域,超8万人关注阅读。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已全部完成答复。
(二)强化权力监督。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谈话制度,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组织开展整治部分高档酒特殊定制版再升温助长不正之风工作;深入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和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等。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表率”为主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促使党员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干净做事。三是开展明察暗访。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廉洁自律和工作纪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行动,促进队伍作风建设。
(三)加强审计监督。一是拓展内部审计职能。在关注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加上效益性确认,主动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书面函复部门征求意见约30份,积极配合部门参与项目协调会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功能。二是突出重点,抓好部门审计“体检”工作。2019年完成审计后期跟踪项目1个及审计项目2个,涉及资金8.5亿元。三是积极配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并通过审计过程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
(四)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在施工工地设置举报箱,张贴廉政宣传画,在“幸福松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在居民小区设置专题宣传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提升监督实效。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园区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职责,发挥各级各部门优势,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重点群体开展实地摸排和案件摸排。今年共向市扫黑除恶办上报5条线索,公安分局共侦破涉黑恶案件12宗,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个。
(二)妥善处置重点信访案件。今年共受理各类纠纷336起,涉及人数1410人,涉及金额5888万元,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达98.1%。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好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园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主要通过集中培训、班子会集中学法、部门自行学法、旁听庭审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重点学习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与自身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园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1次,涉及380人次全部合格。通过各种学法活动,提高园区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各部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机制,针对部门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另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两天分别在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和婚姻登记中心坐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为群众举办妇女儿童维权专题讲座1次,参加各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次。
十、存在的问题和2020年计划
2019年,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推动松山湖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照省、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到位,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案卷归档不及时,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等;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仍缺少法治思维。下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尽快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主体信息录入,并进一步督促各执法部门及时录入执法结果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公示的时效性。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部门自查与统一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档案管理。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档案存量数字化和增量电子化管理。四是配强配齐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尽快配齐法制审核人员,同时加大对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政策和法律知识培训。针对部门职能和需求,适时开展法律讲座,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二是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深入研究法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三是提高应诉能力。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部门参与庭审制度,不断规范管委会行政行为、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