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0年度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的入库企业核验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已会同园区产业部门初步核检园区部分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事项。为保证数据真实性,现请各相关企业根据操作指引提交佐证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提交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核验申报。
二、核验条件
核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是否不少于3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是否不少于500万元(或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7%),2020年度对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增长比例是否不低于我市同期GDP的增长比例,且须为正数。
三、核验对象
详见附件1。
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根据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打印佐证材料(双面,一式三份),报表样式可参考附件3,所有申请资料经单位法人和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松山湖科技四路16号松山湖人才大厦)。
(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如需更正或补充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该单位的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园区人社分局会同产业发展局等部门核查企业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示与审批。审核通过后,由园区人社分局拟定入库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送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谭健锐,0769-22891900
(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同电子版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陈佳敏、叶创志,0769-22897979、230781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