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5号),涉及我园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食堂经营的泡红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12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中,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该食堂进行了抽检,现场抽取了10包泡红椒样品(2019年11月18日生产)。经检验:该批泡红椒样品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测结果为1.60g/kg(标准值:≤1.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于2020年6月15日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承认抽检结果,不申请复检。我局于当日对该食堂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食堂能出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当事人陈述其他涉案产品已经在收到检验报告前全部制作小锅炒肉销售完毕。
(三)当事人针对检验不合格情况进行了分析排查,当事人索票索证资料齐全,食品储藏符合要求,造成此次抽检不合格情况属于生产厂家问题。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生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