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关于
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2020年(第1号)
东莞市中和医药有限公司翠珑湾分店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东莞市中和医药有限公司翠珑湾分店 | 许可证号: 粤DB7692647 证书编号: C-GD-18-DG-0712 注册地址: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五路5号星城翠珑湾1号商业、住宅楼商铺120号 | 1、未对新到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2、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未开展培训; 3、营业员李欣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 4、汤臣倍健系列保健食品与非处方感冒用药陈列于同一区域; 5、一名营业员未佩戴工作牌。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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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2020年4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