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4年7月31日起公示至2024年8月9日止。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21室;联系电话:22892605。
附件: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新就业职工:杨静宜1人)
松山湖城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