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松山湖发〔2018〕43号)以及《关于明确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公租房管理相关事宜的复函》(松山湖函〔2018〕1304号),现对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原大学创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十三批、第十四批)的情况进行公示。园区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2年6月8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在松山湖管委会网站公示10天,网站链接:(//www.oclitsenvision.com)联系地址:松山湖控股大厦421室,联系电话:22892605。
松山湖城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