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松山湖发〔2018〕43号),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对经园区各部门收集、公租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的松湖幸福花园公租房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园区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并同步在中国?松山湖网上公示15天,网站链接:(http://www.ssl.gov.cn)联系地址:松山湖管委会A4栋212室,联系电话:22891041。
附件:2018年11月第5批松山湖公租房公示信息
松山湖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