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A4栋212室;联系电话:22897012。
附件: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新就业职工、刘芊)
松山湖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