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经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公租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的松湖幸福花园公租房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园区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18年2月9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止,并同步在中国?松山湖网上公示15天,网站链接:(http://www.ssl.gov.cn)联系地址:松山湖管委会A4栋212室, 联系电话:22891041。
附件:松湖幸福花园公租房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一批).pdf
松山湖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