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事业用人单位:
为规范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行为,公正、公平、公开地用好园区公租房资源,解决园区企事业单位无房员工的后顾之忧,推动园区经济建设的良性发展,结合松山湖园区实际,我局拟订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操作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园区各企事业用人单位于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前积极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需加盖公章、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A4-206室
联系电话:22892262
联系邮箱:jsj@ssl.gov.cn
附件:(征求公众意见稿)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操作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