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的规定,经调查研究,同意松山湖松涛美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22.5元/平方米。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你单位可在此范围内根据租赁对象等情况制定具体的租金标准,并报价格、住建部门备案。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