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19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10月3日止(截止日为法定假期,受理异议时间延至2019年10月8日)。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03室;联系电话:22897012。
附件: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外来务工、张金广、刘雄)
松山湖城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