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和市、镇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我园区组织编制了《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二、公示地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反馈方式
联系人:徐广荣
联系电话:22897007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3楼304E
邮箱:670616876@qq.com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