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松山湖出台了《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松山湖发〔201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就产业用地管理出台了一些新政策,同时松山湖的招商管理范围和土地资源条件发生了新的变化,需要根据新政策、新形势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正、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园区产业用地的管理,我办在充分比对国内主要城市、相关高新区产业用地政策,经部门征求意见、政策汇报并修改后,对政策的整体架构和内容进行了较多修改,形成《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和《东莞松山湖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实施细则》三份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至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所有意见和建议请签名或盖公章后发至邮箱:164887601@qq.com,联系电话:2289119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招商引智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