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21号),涉及我园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松山湖喜多优鲜百货店(经营者:刘春梅)销售的鲈鱼
(一)东莞市松山湖喜多优鲜百货店(经营者:刘春梅)销售的鲈鱼(规格:鲜活农产品;抽样日期:2023年1月13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鲈鱼,该百货店负责人表示涉案批次产品全部于收到检验报告前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召回。该百货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百货店进行了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