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2号),涉及我园区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松山湖惠家百货店(经营者:刘锋)销售的豇豆(青豆角)
(一)东莞市松山湖惠家百货店(经营者:刘锋)销售的豇豆(青豆角)(规格:新鲜农产品;抽样日期:2022年9月28日)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百货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青豆角),该百货店负责人表示涉案批次产品已经于收到检验报告前全部销售完毕。经调查,该百货店共购进了上述豇豆(青豆角)30公斤,全部于收到检验报告前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的样品3.36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召回。该百货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百货店进行了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东新嘉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虾蛄
(一)广东新嘉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虾蛄(规格:新鲜海产品;抽样日期:2022年10月8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虾蛄,该店负责人表示涉案批次产品已经于收到检验报告前全部销售完毕。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虾蛄9.5公斤,全部于收到检验报告前加工制作成菜品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的样品3公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百货店进行了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松山湖轩茹水果店(经营者:游相相)销售的鲈鱼(冰鲜)
(一)东莞市松山湖轩茹水果店(经营者:游相相)销售的鲈鱼(冰鲜)(规格:冰鲜水产品;抽样日期:2022年10月31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水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鲈鱼(冰鲜),该店负责人称加盟总部要求其冰鲜商品要日清,已经于抽检当日全部销售完毕。经调查,该水果店共购进了上述鲈鱼(冰鲜)4.266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召回。该水果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百货店进行了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