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6号),涉及我园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松山湖番茄日用品店销售的网红辣棒
(一)东莞市松山湖番茄日用品店销售的网红辣棒(规格:110g/包;生产日期:2021-12-02;商标:图形商标;生产厂家:平江县吴彬食品有限公司)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松山湖番茄日用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日用品店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2〕140314A00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日用品店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日用品店认为该批次涉案食品在进货及销售的时候包装是完好的,没有破损漏液现象;且购买和销售的整个过程均符合其储藏条件;涉案食品在抽检时在有效保质期内;因此其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是在生产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日用品店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