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4001号),涉及我园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食堂使用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一)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食堂使用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商标:康力;规格:14升/桶;生产日期:2021-01-21)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该食堂负责人表示涉案批次产品用于日常炒菜,已经全部使用完毕。经调查,该食堂共购进了上述食用植物调和油16桶(224升),全部于收到检验报告前使用完毕(含抽样检验的样品3升)。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食堂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