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违法宣称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药监办许〔2019〕42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3月1日,我分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违法宣称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园区内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日用品店、美容美发店、美甲店、生产研发企业等重要场所,重点排查其是否存在销售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现场抽查了部分化妆品的产品标签,详细询问其化妆品的经营情况,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部分摘抄并印发。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26人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30家,下发了相关资料50余份,未发现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宣传引导,我分局还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广大群众推送相关科普知识和化妆品政策法规,提高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下来,我分局还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