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将至,各类食品进入消费旺季,市民旅游及各种聚餐活动增多,值此,松山湖食药监分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共同度过欢庆、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广大市民应到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不食河豚鱼、野蘑菇;慎食烧卤熟食、荤凉菜、刺身等食物。
餐饮服务单位、企业集体食堂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不得采购、经营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辅料;严把食品加工烹调关,所有食品应确保其烧熟煮透、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严把餐具消毒关,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严把从业人员关,做好一线相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同时,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当量力而行,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供应,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
消费者一旦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卫生、疾控或食品药监部门报告,保存好消费发票、医院病历和化验单,以利调查处理。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23075018、22612331、12331。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松山湖分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