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永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松山湖分店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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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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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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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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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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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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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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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永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松山湖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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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粤DB7691711
证书编号:
C-GD-17-DG-1092
注册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八路1号A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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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现场未按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制定2018年年度培训计划;2、企业现场未能提供2018年的培训内容及记录;3、执业药师徐洪艳在岗未穿工作服;4、营业员周健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体检日期为2017年08月08日,有效期壹年)未重新体检;5、企业2018年7月25日从中山市仁合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品的来货单据未签注验收结果;6、企业2018年7月25日从中山市仁合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品的随货同行单上未有验收人签名、验收日期的信息;7、企业未按药品的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陈列(如:处方药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摆放在中药饮片玻璃柜内);8、企业未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并做养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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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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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2018年9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