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_生产安全事故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首页 走进园区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策服务 互动交流 企业频道 民生频道 教育 医疗医保 美食娱乐 住宿 出行 文化 体育 休闲旅游 便民 科技创新 政策 专题频道 党建频道 投资频道 Copyright © 2020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无障碍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邮箱登录 网站首页 走进园区 信息公开 政策服务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故 分享: 海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2-12-02 来源: 知东莞,知天下: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三管三必须”。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 map
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三管三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