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及审核。
二、申报内容
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补贴、科技教育基地奖励、科技副校长工作补贴、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2023年度申报指南(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www.oclitsenvision.com/,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水印版)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服务窗口(东莞松山湖礼宾路1号)。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整册加盖骑缝章。
2、支持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申报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彭小姐,0769-22892037。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