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生物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1〕7号)工作要求,经审核,松山湖管委会拟对等2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助,前期已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提出异议,并完善提交了相关佐证材料。经专家组现场核查审定后,现重新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事项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电话:22892522
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607室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