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对在松山湖举办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或创新创业活动,申报科技教育基地等事宜,全年受理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事项范围
1、境内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社团在松山湖举办的各类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且有计划申报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或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2、松山湖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社团申报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东莞市创客培育中心等认定,且有计划申报科技教育基地认定奖励;
二、备案材料及流程
(一)高水平科技交流及创新创业活动
符合条件的单位在活动开展前30天内向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提交纸质版备案资料(一式一份)。备案资料如下:
1、松山湖高水平科技交流及创新创业活动备案表(详见附件);
2、活动简介及预算,包含但不限于活动方案、规模和规格、拟邀请的领导嘉宾清单、活动预算等资料。
(二)科技教育基地
各科技教育基地在申请市级及以上认定时,须将申请认定上报材料同时报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或松山湖科协备案(纸质版,一式一份)。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东莞市创客培育中心备案材料提交至松山湖科协,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备案材料提交至松山湖科技教育局。
三、联系方式
(一)高水平科技交流及创新创业活动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科技促进科,A5栋307室,彭小姐,0769-22892037。
(二)科技教育基地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科协,A5栋302室,赖小姐,0769-22893366;彭小姐,0769-22892037。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