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4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我局拟对通过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的233家企业、21家孵化载体和21家辅导机构进行奖励(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2年4月2日至4月8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313室
联系人:刘晗、龙灿
联系电话:22224219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