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技术交易促进类项目2022年度申报工作,涉及政策内容包括第十一条(三)和(四)、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一),即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补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和技术转移人才奖励。其他支持措施另行组织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审批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
(二)审批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4月集中审核(3月底前申报项目)
第二批次2022年7月集中审核(6月底前申报项目)
第三批次2022年12月集中审核(11月底前申报项目)
2022年12月审核的申报项目统一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拨付资助资金,本年度申报但未纳入审批的项目顺延至下年度第一批次审批。
二、申报内容
(一)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补助
1.技术转让、许可合同补助
2.技术开发合同补助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
1.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
2.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奖励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
(三)技术转移人才奖励
1.技术转移人才资质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www.oclitsenvision.com/,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技术交易促进资助”,按照意向申报类别,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下载带SSL水印的PDF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于10个工作日内递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除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外,整册加盖骑缝章。
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支持,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技术促进类项目申报资格。咨询电话如下: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三楼210、211室
联系人:何先生、卢先生
电
话:0769-22897027、0769-22891996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