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于近期下达2021年第一批科技金融项目补贴资金给东莞海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补贴金额合计3916390.8元(详见附件)。请各受资助单位按照会计规范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会计处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姚依,联系电话:22893363。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