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山湖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拟对通过材料审核的127家单位进行资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308室
联系人:尹小姐
联系电话:22891858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